攻略指南
《福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天的育儿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0-3周岁期间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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