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我是一位普通参保人员,选择500元为缴费基数,那我的个人账户一年增加多少金额呢?
答:个人选择以500元为缴费基数缴费,加上政府补贴65元,则个人账户一年一共存入565元。
7、我是符合参保条件的残疾人员,个人无能力缴费,能参保吗?能享受何种优惠?
答:如果参保对象是残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残疾或死亡、计生手术并发症的人员,则其个人不用缴费,政府每年为其缴交最低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即100元,政府同时还给予45元的缴费补贴。这就是说上述人员每年不用缴费,个人账户中仍有145元存入。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上述人员,也可自愿选择其他档次缴费并享受相应标准的缴费补贴。
缴费标准具体详见附表一。
8、除政府补贴外,其他组织和个人能够为参保个人提供参保补助吗?
答:有条件的村(含村改居)集体组织或居民集体组织可以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民主确定。政府鼓励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
9、我符合参保条件,今年40周岁,不知该缴多少年才能领取待遇?
答:2010年7月1日时不足45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到60周岁时缴费年限满15年方可领取待遇。若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在年满60周岁时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但补缴的年限不享受缴费补贴。
10、我符合参保条件,今年50周岁,不知该缴多少年才能领取待遇?
答:2010年7月1日时年满45周岁但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连续缴费,达到60周岁时可以领取待遇。若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在年满60周岁时,必须一次性补足漏缴年限后方可领取待遇,但补缴的年限不享受缴费补贴。
此外,为了提高养老待遇,2010年7月1日时年满45周岁但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已按上述规定按年缴费或一次性补足漏缴年限的,可在年满60周岁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时,一次性将缴费年限补缴至满15年,补缴部分可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11、我符合参保条件,2010年6月30日时已满60周岁,我还需要缴费吗?可以享受养老待遇吗?
答:2010年6月30日前已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无需缴费即可享受每月200元的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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