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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疫情期间采用非接触式渠道办税缴费通知
2021-09-15 20:32【我要纠错】

【导语】: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期间厦门市税务局将主要采用“非接触式”渠道为主办理税费业务。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1〕第7号通告》,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将主要采用“非接触式”渠道为主办理税费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接触式”渠道办理

  首选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厦门税务掌上办税服务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理业务,减少现场办税缴费次数。

  (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见涉税(费)业务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详情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二)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

  打开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小程序,并点击进入。

  提供灵活就业人员参停保、城乡居民医保参停保、社保费缴纳、社保缴费证明开具、税费缴纳、房产交易税费缴纳以及个人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等业务办理功能。

厦门市税务局疫情期间采用非接触式渠道办理通知

图源:厦门税务

  (三)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以及APP端)

  1.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或者WEB端;

  2.查账或定率征收的独资合伙企业个人经营者自行申报经营所得: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3.个人补报2019、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以及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详情请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浏览。

  扣缴客户端软件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首页-公众服务-下载服务-软件工具下载。

  (四)厦门税务APP

  提供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申请、申报缴纳、完税证明开具、网签三方协议、存款账户报告等功能。

厦门市税务局疫情期间采用非接触式渠道办理通知

(厦门税务APP下载二维码)

  (五)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

  在微信搜索框中输入“厦门税务”关注并进入“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提供办税预约、社保服务、通知公告、优惠政策等业务功能。

  (六)涉税咨询

  1.涉税咨询业务

  (1)政策咨询、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通过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办理;各区局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2)除了电话咨询,您可以登录厦门税务网站,点击“纳税服务”、“纳税咨询”模块进行在线咨询或留言咨询。

  (3)您也可关注“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厦门税务官网首页,点击“智能咨询”税小夏进行咨询。

  (4)您还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厦门税务互动交流”,关注成功后,自行搜索加群获取涉税咨询服务。

厦门市税务局疫情期间采用非接触式渠道办理通知

  2.我局开通“防疫情12366绿色通道”

  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且不能远程办理的复杂事项,您可以拨打12366热线,由热线登记后转具体办理部门进行预沟通,提速现场办税,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在办税服务大厅的停留时间。

  (七)自助终端

  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申领、专用发票申领、社保缴费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等业务办理功能,可自行查询自助办税终端分布情况。

  二、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

  如您有特殊情况必须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的,请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请您通过【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掌上办税】-【办税预约】、【厦门税务门户网站首页】-【办税预约】等渠道,查看排队等候情况,提前做好预约、按时上门,减少等候时间。

  2、请您事先查阅【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掌上办税】-【办税预约】-【办税指南】或【厦门税务门户网站首页】-【办税指南】,准备好所办事项的办理材料,节约办理时间。

  3、请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戴好口罩、保持安静,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健康码”为绿色,“行程码”显示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1年9月14日

  附各区局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

  思明区税务局:0592-2661808;湖里区税务局:0592-6039523;

  集美区税务局:0592-6159100;海沧区税务局:0592-6586922;

  同安区税务局:0592-7578938;翔安区税务局:0592-7060259;

  第三税务分局:0592-2111297;象屿保税区税务局:0592-6022508;

  火炬高新区税务局:0592-5798752。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1年9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经报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现将我市2021年9月份纳税申报期延至2021年9月30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1年9月15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厦门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阳性】即可获取新冠阳性人员居家隔离治疗指南(普通人群+儿童+孕妇+老年人)/咨询热线/线上就诊及常见问题解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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