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8月16日起,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分中心推行“不见面审批”,对确需现场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提倡预约办理!
海沧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关于推行“不见面审批”及提倡网上预约办理的通告
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
建议企业和办事群众优先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海沧分厅、“闽政通”APP、“e政务”自助终端等渠道进行“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
提倡审批服务事项预约办
自8月16日起,前往区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分中心办事的群众原则上应先进行预约。
预约成功后,请您准备好相关材料,在预约时段内前往现场办理业务,进入大厅现场时请主动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采样记录,未能提供的暂不能进入办事大厅。
网上预约渠道及操作流程
(一)关注“今日海沧”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选择“办事预约”进行预约。
(二)关注“海沧区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服务”,选择“办事预约”进行预约。
(三)登录“海沧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haicang.gov.cn/),点击首页中的“办事服务”,选择“办事预约”,进行预约。
(四)登录“i厦门”APP或微信小程序,点击首页中“预约大厅”,选择“行政区-海沧区”进行预约。
温馨提示
1.请规范佩戴口罩,经工作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采样记录后,验码测温,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南门闸机有序进入大厅。
2.在办理业务或等候时,请注意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间隔就坐;业务办理结束后,尽快离开办事大厅。
3.若您未提前预约,可能会因现场人流量管控等因素导致无法进入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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