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市民到药店购药,应注意:市民应该配合好药店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遵守各项工作措施等!详见正文
疫情期间市民到药店购药,应注意:
01、自觉配合药店工作人员的询问、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02、应当主动扫码,做好测温。
03、避免人员聚集。在购药过程中,全程佩戴好口罩,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04、购买治疗咳嗽、发热,还有咽干、咽痛以及抗感染类等药品,应主动出示身份证,配合进行实名登记。
05、如果有发热症状,请及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厦门发热门诊名单:http://xm.bendibao.com/news/2020123/58617.shtm
售药注意事项:
市场监管部门要求药店人员对于有过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发热体征等情形的立即登记报告;对购买退热、止咳、抗菌素和抗病毒等四类疫情防控药品执行实名登记制度,明确上报途径。
登记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及可疑患者的联系电话时,还须当场拨打核对,确认为有效电话。
如有为家人朋友发热代买“四类”药品情形时,禁止销售,同时药店人员应提醒相关人员及时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如发现体温异常顾客,应↓↓
从业人员应知应会:
“四类”药品指的是退热、止咳、抗菌素、抗病毒等药品,应以药品说明书上的功能主治来确定“四类”药品。
哪些购药者是可疑患者:
处方药如何销售?
(1)凭处方销售
(2)处方笺经过执业药师审核通过后销售。
(3)无法提供处方的顾客,可通过合法的远程问诊平台问诊,凭互联网医院开具的合法电子处方购买。
执业药师不在岗怎么办?
(1)将“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标识牌,摆放在店堂醒目位置。
(2)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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