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厦门地区经常出现人员调动情况,因此对档案的审核办理需求较多,下面就是审核的办理流程。
各类人员政审办理程序
(一)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的办理程序
1、申报材料
(1)赴台湾地区政审须提交的材料:
①因公赴台交流团组预先审核单一份;
②申请办理政审的报告一份;
③对方邀请函及行程明细一份;
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⑤《赴台人员审查表》一式三份(表格向市台办领取);
⑥《出国(境)人员登记表》一份(需本人签名及贴近照)(由厦门市委组织部网站下载)。
(2)赴除台湾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须提交的材料:
①《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由厦门市委组织部网站下载);
②《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人员报批表》(由厦门市外办网站下载);
③申请办理政审的报告一份;
④对方邀请函及行程明细一份(多个国家需有相应的邀请函);
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⑥《出国(境)人员登记表》一份(需本人签名及贴近照)(由厦门市委组织部网站下载)。
注:《出国(境)人员登记表》、《赴台人员审查表》、《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也可到我中心档案部领取。
2、办理程序
(1)由所在单位填写上述出国(境)表格,对政审材料进行初审,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收齐相关材料报送我中心档案管理部;
(2)我中心档案管理部经办人对政审材料进行审核,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由所在单位报送市公务员局机关党委审批。
(二)档案委托我中心保管的各类人员应征入伍及其它各种政审办理程序
由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和政审表格(或政审相关材料)到我中心档案管理部办理。
温馨提示
政审原则上必须当事人亲自办理。如当事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来办理,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他人代办时须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不能亲自办理的原因和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前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