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原则上只招收海沧区户籍的学生(不含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学生),优先接收“两一致”的片区招生对象。
2021海沧区二至六年级转学录取办法
① 原则上只招收海沧区户籍的学生(不含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学生),优先接收“两一致”的片区招生对象。
②“两一致”的片区转学对象录取办法
当“两一致”的片区转学对象预约登记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入申请片区日期排序录取,落户日期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
当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时,在海沧区民办学校就读及原就读学校在海沧区外的转学插班生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转学插班生不再进行统筹安排。
③海沧区集体户转学对象录取办法
按照转学对象落户日期排序,结合志愿填报的方法统筹安排,录取办法参照本文第五大点“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中的“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办法”(见下)。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户籍学生不得申请转学。
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办法
将全区分成四个志愿片区,即生活片区、临港片区、新阳片区、东孚片区,依据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的落户地址确定志愿片区。
按照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户口落入志愿片区日期排序,出现相同并列时,依据父母落户海沧区日期排序(父母双方合并计算),若按上述项目排序后仍相同的,则按随机原则排序。
在录取完“两一致”适龄儿童后,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在本片区尚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填报志愿(若本片区剩余学位不足,将统筹至其他片区),采取“落户日期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但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亲已在海沧区购买产权超过50%以上的新建商品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已在国土房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因尚未交房导致无法实现“房户一致”的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网络报名后无须参与志愿填报,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志愿填报办法将于志愿填报前公布。
④ 转学生预约登记时间为7月3日-7月5日和8月1日-8月3日,逾期未登记视为自动放弃。集体户转学对象志愿填报办法将于志愿填报前公布。
温馨提示:
二至六年级转学登记办法符合参加海沧区转学基本条件的户籍转学对象,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i厦门”报名,并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错过网络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海沧区转学报名,不再组织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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