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政治条件: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业务条件:掌握相应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能力;
学历和资历条件:要求大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并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任职年限;
部分系列还要求职称外语。
请注意,具体评审流程及所需材料可能因不同专业、地区而有所差异,请参照各专业发布的申报通知或咨询对应专业的主管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办理材料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 年度考核登记表;
3.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情况简明表;
4. 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
5. 厦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
6. 获奖证明;
7. 论文(论著、译著)或技术工作总结;
8. 个人二寸证件近照。 具体所需材料请咨询所申报系列对应的主管部门,因为各系列的评审办事机构可能会有特定的要求。此外,请注意查看当年度职称申报通知中的详细要求和附件说明。
办理流程
1. 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在符合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由个人提出申报。
2. 单位审核: 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人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填写考核意见和推荐意见,在本单位张贴公示七天以上;如果材料真实且群众无异议,则加盖公章后随同个人提交的材料报送相应系列的评审办事机构。
3. 资格初审: 各级评审办事机构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然后提交市职改办审核。
4. 资格评审: 各级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评委在认真审阅材料和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赞成票需超过出席会议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方为通过。
5. 批准确认: 高、中级评委会评审会议结束后,由评审办事机构将评审情况和结果报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及市人事局审批;初级评委会评审结果则由批准成立该委员会的职改部门进行审批。评审通过人员获得相应任职资格的时间从具有相应批准权限的人事职改部门批准确认之日起算。
评定时间
时间安排:
具体申报时间请关注厦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或相关系列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