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未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不良记录。
办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若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2、身份证明(若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3、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照
申报入口
办理窗口
办理窗口: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厅交通局11号窗口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咨询电话:0592-7703919
是否收费: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