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厦门市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办理须知来啦!未满18周岁的子女投靠本市户籍父(母)的来看看吧。
厦门市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办理须知
一、受理条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规定,“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未满18周岁的子女投靠本市户籍父(母),继子女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表》(也可在办理过程在线签名自动生成)
2、投靠的子女属非婚生育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声明》
3、投靠人居民身份证
4、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5、父母与子女关系资料
6、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7、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
8、1.离婚证;2.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3.离婚民事调解书(3选1,提供离婚证的需一并提供离婚协议书)
9、父母的《结婚证》(无法提交结婚证的其他情形,请去窗口办理)
10、① 抚养权法院判决书;② 公证书;③ 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声明(任选其一)
三、办理流程
1、填写申请材料
填写申请业务信息
2、上传申请证明材料
上传业务办理所需的电子材料
3、审核确认
核对录入的申请信息
四、办理入口
i厦门app
登录“i厦门”APP,点击【服务】-【户政业务】-【公安户籍户政】业务。选择对应业务按照提示办理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