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年11月1日起新引进到我市辖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台港澳籍和外籍人才。2025年11月1日之前引进的人才,符合原政策申报条件的按原政策执行。
厦门市新引进人才(台港澳籍和外籍人才) 生活补贴哪些人能领?
2025年11月1日起新引进到我市辖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台港澳籍和外籍人才。2025年11月1日之前引进的人才,符合原政策申报条件的按原政策执行。
》》》申请条件
新引进的人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引进时已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位(含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其中,如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或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的毕业生,毕业时其毕业院校或专业应已入选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或毕业时其毕业院校为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
(二)博士不超过40周岁,硕士不超过35周岁,本科不超过30周岁;
(三)申请时已在厦就业满三个月及以上(以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判定)并且仍在申报单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