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孕前至生育后三个月内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镇辖区的;符合生育政策拟生育一、二孩或生育一、二孩后三个月内,居住在厦门(前往各镇辖区居委会/卫计办)本镇辖区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妻。
办理对象条件
孕前至生育后三个月内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镇辖区的;符合生育政策拟生育一、二孩或生育一、二孩后三个月内,居住在厦门(前往各镇辖区居委会/卫计办)本镇辖区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妻。
所需材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二)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
(三)结婚证原件
(四)填写《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卫计办便民服务窗口领取或i厦门惠民平台http://www.ixm.gov.cn下载打印);
(五)申请人手持《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拍半身照(要能看清登记表上的字)。
网上登记服务
浏览器搜索i厦门服务平台或微信关注”i厦门进行办理
办理程序
(一)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i厦门”进行申请或浏览器登录i厦门惠民平台申请
(二)用户注册。
1.选择个人账户注册。
2.进行实名认证(需提供本人相应的银行卡账号)。
(三)选择“服务通”,点击“第一孩生育”或“第二孩生育”,按提示将个人信息补充完整。
(四)将所需材料按要求拍照上传。
(五)提交登记办理申请
(六)登记办理结果电话通知或由申请人自行登录“i厦门”查询
办理时限:审核材料齐全、有效的,办理事项不超过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收费
咨询电话:0592-7688062
投诉电话:0592-708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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