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觉得家里小住不下?保障性租赁房可以换房啦!符合这些要求就行!厦门住房保障中心发布《厦门市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2020年房型调整批次轮候分配方案(试点)》
申请对象+条件
换房对象: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承租家庭
换房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家庭应至少住满一个合同租赁期,且符合继续承租条件;
2、目前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为一房型;
3、申请家庭人口发生变化,变化后家庭人口数量为4人及以上户(以办结人口变更手续为准)。
截至2020年11月30日符合本批次房型调整的申请家庭共209户。
特别提醒:若承租家庭不在该名单中但又符合批次分配条件,请于2020年12月21日前按照有关规定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保障性租赁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家庭人口变更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的,不再纳入本批次意向登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