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厦门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即将开放申请啦!2000元/人 一次性发放,你符合申请条件吗?厦门本地宝为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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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求职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2023届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以下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❷残疾毕业生;
❸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❹脱贫户家庭毕业生;
❺特困人员毕业生。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申请步骤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请于10月10日17:00前,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从个人办事大厅进入“服务平台”,认真阅读“个人注册事项说明”注册后进行网上申请。
1、点击“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2、点击“申请”,填写申请材料,点击“保存”;
●申报类别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和特困人员毕业生的省内生源毕业生,公共服务网将通过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系统校验通过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 申报类别为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由各院校依托本校资助中心数据进行比对审核,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若院校比对无结果,可再上传佐证材料);
以上经系统校验不通过的毕业生,可点击“上传资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由院校和人社部门审核;
3、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申请。
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上传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确认告知书》)或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2、残疾毕业生
上传本人《残疾人证》或所在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3、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上传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经办银行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4、脱贫户家庭毕业生
上传本人家庭《扶贫手册》(需加盖公章)或所在乡镇(街道)及以上认定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5、特困人员毕业生
上传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如毕业生上传材料不清、不全,院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公共服务网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无法受理。
三、联系方式
● 受理部门: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17号窗口
●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2楼
● 联系人:纪莹莹、邹敏
● 联系电话:0592-5396591
● 电子邮箱:jiyy@xmrc.cn
● 市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0592-5086015
● 公共服务网技术咨询电话:0591-8754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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