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房改房维修基金怎么提取使用?房改房维修基金提取使
一、受理条件
房改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因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损坏的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可申请房改房专项维修基金。
二、申办需要提交的材料
1)单位提取维修基金的申请报告。
2)房改维修基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3)该幢房屋售房批文及核定表复印件。
4)维修工程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需含保修条款)及修缮工程预算书(预算书需加盖申请单位及施工单位印章)、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单位维修基金幢号明细。
6)幢号内已房改业主签字同意提取维修基金认可须达50%以上。如需业主委员会签字,需提供业主委员会成立批文或业主授权文件复印件。
(以上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申请表格
《单位维修基金幢号明细》
《幢号已房改业主签字通知》
四、办事审查程序
申请单位递交申请资料——公房管理中心维修基金管理员赴现场勘查、核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公房中心核对情况、审核、预付资金——申请单位到公房中心领取支款通知书后,携转账支票与<支款通知单>至维修基金开户银行办理支取。竣工验收后
经公房中心现场勘查施工项目符合规定的,公房中心提请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工程尾款。
对水管爆裂、供电线路断路、电梯故障、化粪池溢满等急抢修工程可边施工边提交申请或施工后再提交相关材料申请。
五、办事审核机构和办结时限
房改房维修基金的提取由公房管理中心核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公房中心审核情况拨付资金。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公房管理中心收件——公房中心维修基金管理员赴现场勘查、核对——申请材料齐全、项目符合规定报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个工作日,不包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工作日)
六、受理机构、地点和工作时间
受理机构: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
受理地点:湖滨南路83号三楼302室,电话:2996153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50
下午14:30-17:20(冬天)15:00-17:50(夏天)
七、咨询与投诉电话
市公房管理中心:湖滨南路83号三楼,电话:299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