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户口分户、立户有哪些办理手续?本文为您详解介绍厦门家庭户分户、立户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办理条件
1.本市户籍人员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的;
2.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编制或者从业人数符合当地县级公安机关规定人数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
3.经批准建立的佛教道教寺庙、宫观等宗教活动场所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申请设立学生集体户。
办理材料
集体户
部队、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
1.批准单位成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工商营业执照
2.办公场所或者职工集中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产权凭证
3.单位设立集体户申请书
4.集体户口协管员的《居民身份证》
佛教道教寺庙、宫观等宗教活动场所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
1.宗教事务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2*佛教道教寺庙、宫观等宗教活动场所集体户设立申请书
3.宗教活动场所指定专人协助管理集体户口协管员的《居民身份证》
学校集体户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申请设立集体户
1.学历教育招生资格证明
2.学校集体户设立申请书
3.学校指定专人协助管理集体户口的协管员《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由单位指定人员到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2、符合审核条件的,出具审核通过意见,派出所办结。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无调查事由的,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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