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厦门调动人员落户申请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在哪里办理?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请看下文:
厦门市调动人员入户
办理条件
符合市人民政府以及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教育等主管部门规定的调入或人才引进条件的本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从外地调动、录用、招收、聘用的人员及随迁人员。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单位接收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在思明区、湖里区落户。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办理材料
1.组织、人事、劳动、教育等部门签发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调动或录用审批手续复印件【点击下载】
2.申请人和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和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需提供)
4.随迁人员与申请人的关系资料
点击查看:厦门落户关系材料有哪些?
5.在厦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需提供在厦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入户在单位集体户,应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其余则由窗口统一落户在社区公共户(无社区公共户的落户派出所公共户)
6*承诺书(申请迁入人员承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以及其他违法犯罪的记录)【点击下载】
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带齐材料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分中心)户口受理窗口申请。
2、网上办理: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经区公安人口管理部门网上预审并通过初审后,将申请材料原件送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分中心)户口受理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
点击查看:厦门市调动人员入户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无调查事由,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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