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尽管涉外结姻在目前仍属个别,但它并不特殊,在我国境内结婚者,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在婚前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和外国人结婚如何办理婚姻登记
改革开放使得人们的婚姻选择范围越来越广,我国有关政策已明确规定,只要不属于“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任何人都可以与外国人结婚。
据我国民政部颁发的《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
中国公民应具备的条件是:
1.本人的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外国人应具备的条件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入境的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事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上述证件齐备后,男女双方持证件和照片到中国公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厅或民政局)申请登记。经该机关审查了解,凡符合我国婚姻法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的有关规定的准予登记,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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