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积金怎么才能提取?什么情况可以全额提取?怎么提取?在线提取方法流程、线下提取地点。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无房职工支付房租的;
(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离开本市的;
(九)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本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或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
依照第(一)、(五)、(十)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仅限产权人本人及其配偶提取。
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官网提取:
1.注册个人信息
登陆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点击“公积金提取”,完成个人信息注册。
2.申报提取公积金
登陆后,通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内预留的手机号码验证后,进行申报“购房提取”。
3.审核、到账
微信提取
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后,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直接转账到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内。
1.打开微信,进入“我”的功能,然后点击“支付”----“城市服务”,定位城市为厦门;
2.点击“五险一金“下方的“公积金”,选择“厦门公积金服务”,绑定个人公积金帐号;
3.点击“在线提取”,选择“购房提取”申请;
4.审批通过后,公积金将直接转账到绑定的本人本市一类储存卡中。
住房公积金app提取
1.进入厦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下载中心”--“掌上住房公积金app下载”;
2.登陆app,进入主页 点击“实名认证”,根据操作提示,绑定本人本市一类储存卡;
3.点击主页的“提取业务”,进入“提取受理”,在此页面选择提取原因申请“购房提取”,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4.审批通过后,公积金将直接转账到绑定的本人本市一类储存卡中。
支付宝提取
1、支付宝搜索“厦门公积金”,身份验证通过后;
2、首页选择“在线提取”,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即可;
3、审批通过后,公积金将直接转账到绑定的本人本市一类储存卡中。
现场提取
在上班时间前往行政服务中心带齐申请材料(申请表可以现场领取填写)。
▲厦门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可直接提取公积金向开发企业支付首付款>>点击查看指南
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有本市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优先偿还);
3、出境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5、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离开本市的;
6、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本市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优先偿还)。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提取金额为截至批准大修自住住房之日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且最高不超过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预(决)算金额。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购房提取金额为截至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购房发票开具日期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最高不超过购房实际支付的总价款或当期的实际费用支出。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3、无房职工支付房租的;
职工租住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月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其他情形的,每个职工月提取额为1200元。
▲多子女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租住市场性租赁住房已在我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备案的,可按照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月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
4、本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或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
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加装电梯的个人出资额。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提取地点
一、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
1.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
2.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滨湖北路9号)
3.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诚毅大街1号之1)
4.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银湖路8号)
5.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店镇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
6.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前埔东路20号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
7.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枋湖南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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